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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XM00111-30-01-2023-004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2023〕17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司法局2023年 2月 16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一、重要意义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是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奋斗姿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厦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扑下身子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现实需要。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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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

          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福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领会省委、市委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始终坚持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厦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大力践行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站位全局、狠抓落实,自觉争先进位、比学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厦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现将《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司法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是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奋斗姿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厦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扑下身子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强化“争”的意识、咬定“争”的目标、拿出“争”的行动,以更深的思考、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涵养奋斗激情、创新意识、担当劲头,以勇立潮头、勇毅前行的昂扬风貌和奋进姿态,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奋力实现“开门稳”“开门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字夯基,争当理论武装的“优等生”。坚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自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中创造优异业绩。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用好用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在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中作出优异贡献。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交出优异答卷。

          (二)突出“敢”字当头,争当敢拼会赢的“先行者”。坚持在发扬斗争精神上下功夫,切实敢为、善为、有为,增强锐气、朝气、志气,敢打头阵、勇当先锋、争做标杆。要敢于担当,面对责任不塞责,自觉把承担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审视、谋划和推进,努力在勇毅破局、勇立潮头、勇挑大梁上奋力争先。要敢于攻坚,面对困难不退缩,坚决做到在重大机遇前能够主动出击,在困难矛盾前能够迎难而上,在风险挑战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智慧司法”项目建设等方面奋力争先。要敢于创新,面对问题不逃避,善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意识和改革的办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持续推进镇(街)赋权工作、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等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上奋力争先。要敢于举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警,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在唯才是举、选人以诚上奋力争先。

          (三)突出“效”字为要,争当务求实效的“实干家”。坚持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上下功夫,鼓励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密结合挂钩帮扶、结对共建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以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效作为各项工作的评价标准。要把“效”体现在推动年度工作上,抓紧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速度,加紧工作进度,坚持以争的勇气、抢的劲头、拼的姿态奋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要把“效”体现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动力活力,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把“效”体现在实现高能治理上,聚焦为民、便民、惠民,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让群众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至2月份)。召开市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市委行动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要求。待省委、市委下发考评办法后,及时研究制定市局落实措施。

          (二)深化实施阶段(3至11月份)。常态化推动行动各项要求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丰富、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和相关办法。4月份、10月份,适时听取各单位关于行动开展情况汇报,进行阶段性点评。结合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会、绩效管理工作分析会等,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晾晒比拼,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加速。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份)。年底,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按照市效能督查办要求,高标准做好行动考评准备。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链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谋划安排,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办公室作为行动实施牵头单位,要主动扛起抓总责任,全程加强督导跟踪,持续强化督查问效。各区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行动再研究再细化,具体方案请于2月24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半年、年度行动开展情况分别于7月5日、11月25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由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效能督查办具体负责,将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的指标设定,纳入日常效能督导和作风纪律检查范围,并作为内部差异化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要采取汇报交流、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确保行动落地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行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及时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和贯彻措施。市局办公室和普法治理处要依托“两微一网”宣传矩阵,深入宣传开展行动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显着成效,强化公开晾晒、形成鲜明导向,引导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比学赶超、争先奋进。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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