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厅“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7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18〕88号)及《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次“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厦劳监〔2023〕3号)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对相关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依托计算机系统,从市属用人单位库中随机抽取156个(含建筑企业36个)作为2023年度第一批次“双随机”检查对象。(详见附件)
二、实施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被抽查对象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涵盖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中的98项。(具体检查事项详见《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
四、注意事项
1.被抽中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检查;
2.抽查所涉及的电子核查、书面材料均不需要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双随机抽查第一批企业名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