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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XM00102-06-01-2023-018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厦发改核准〔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时间 2023-03-02
        内容概述: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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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供电需求,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3-350200-06-01-144164)。

          项目单位为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翔安区溪东路与内垵大道交叉口西背侧地块。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7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规模为4×120兆伏安,配套建设220千伏进线2回, 20千伏出线44回,10千伏出线28回。

          四、项目总投资为17454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363.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21320220713CG055)。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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